疑犯警署上吊亡死因研訊 警指羈留倉消防灑水器突然噴水
發布時間: 2018/10/26 15:52
姦劫案疑犯去年5月在秀茂坪警署羈留期間,用LAN線上吊死亡,死因庭今續研訊。秀茂坪警署夜更值日官指,死者轉到正式羈留倉,其倉的消防灑水器曾一度突然噴水,需召消防員到場處理。
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般,顯示死者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後,於去年5月11日凌晨零時23分回到秀茂坪警署臨時羈留室2號倉,數分鐘後再次蹲下身,伸手拉扯前方電腦桌的電線,致電腦桌移動,約10分鐘後疑似成功取得電線並收起。
警長楊啟光供稱,死者當日從慈雲山警署進行錄影會面後,返回秀茂坪警署羈留時,其下屬曾為死者進行一次搜身,惟當時他未有按程序向死者發搜身通知書。
至凌晨1時51分,即約2小時後,接到姦劫案案件主管電話要求扣留死者,他遂吩咐高級警員戴偉豪為死者辦轉到正式羈留室的手續。
楊稱,疑犯由臨時羈留室轉至正式羈留室時,情序規定須為疑犯再次「打包頭」,即正式點算及確認一次疑犯的財物、亦須為疑犯再搜身。
楊指,死者凌晨2時10分轉至正式羈留室2號倉,約2時40分他收到死者從羈留室通訊機表示「爆水喉」,他與戴遂到場查看,看見2號倉的消防花灑不斷噴水,亦觸動消防警鐘。
楊續指,當時安排了死者轉到3號倉,其後又通知消防員到場,關上了相關水掣,當時消防員認為花灑無損壞,很大可能是因花灑老化所致,及後消防花灑承辦商亦曾到場檢查。
楊又指,死者轉到3號倉後低聲碎念,抱怨遭淋濕,又脫下其上衣推開地上的水。楊稱,至早上7時前,他曾再2度巡查過正式羈留室,沒發現異樣。
被問到「流水簿」中有數項記錄了楊曾巡查正式羈留室,楊稱當中有3次的紀錄時間,他實際並無巡查,惟紀錄非由他填寫。聆訊下午續。